2016年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12-05 15:55:41
2016年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精神,結合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下屬事業單位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實際情況,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擬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3名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管理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名,其中會計類1名,工商管理類2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公開招聘管理人員2名,其中計算機網絡技術安全方向1名,計算機類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文化程度;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需求。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專業條件: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招聘信息分別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2016年12月19日8:00起,至12月23日17:30止(網絡報名以報名郵箱接收時間為準,提前或逾期發送電子郵件均不予受理;現場報名時間為每個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報名者將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學歷學位證書和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聯系郵箱(zwzxrsjyc@hainan.gov.cn)報名或持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者,報名后10日內(或領取準考證時)送達相關原件。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
3.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公樓三樓313室,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五指山南路3號(省政府大樓東側)。
聯系電話:0898-65203300,65209707;傳真:65209707。
(三)資格審查:按照招聘人員的職位要求和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報考人員報名填寫的《報名表》和提供的各種證件進行資格條件初審。初審中,發現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與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條件初審后,資格審查情況于2017年1月10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公布,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準考證》。擬招聘數與應聘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相應遞減擬招聘數。
(四)考試形式及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詳見準考證。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專業理論知識和公共基礎科目。筆試實行百分制,專業理論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各占50%。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上進行公布。
2.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
(2)面試人員。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3)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考試總成績將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布。
(五)考核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由招聘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領導成員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按程序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將調查處理的結果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招聘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聘用人員管理和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事業單位財政預算管理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聯系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人事教育處
聯系電話: 0898-65203300 65203260
傳 真: 0898-65209707
電子郵箱:zwzxrsjyc@hainan.gov.cn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機關紀委監督電話:0898-65203353 65203193
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員踴躍報名。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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