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招聘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2017年度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是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所屬處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環境保護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的研究以及基礎應用研究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招聘9名工作人員, 具體招聘條件見《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2017年度擬招聘非事業編制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不良記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6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二)崗位條件
詳見《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2017年度招聘非事業編制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環境網站(www.sdein.gov.cn)、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網站(http://sdaep.com/)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電子郵箱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報名郵箱: sdaep@sdaep.com。
咨詢電話:0531-66226938/66226950。
報名材料包括:(1)《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個人簡歷;(2)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現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上述材料須提供掃描件。
2.資格審查
我院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以短信或郵件形式通知本人參加考試。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招聘崗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的,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崗位要求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或中級職稱的,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總分100分,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筆試結束后,在山東環境網站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將以短信或郵件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有關面試事宜,應聘人員須確保通訊暢通。
2.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通過山東環境網站公布。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和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單位正式聘用并繳納五險一金,其他工資福利待遇與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同等對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附件1 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2017年度招聘非事業編制崗位表
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