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公告
來源:臺州市教育局
2016-11-30 13:47:22
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104人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fā)[2008]82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fā)[2015]107號)等有關規(guī)定,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二、招聘條件
(一)普通中小學招聘教師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專業(yè)對口(其中通用技術所需專業(yè)主要包括通用技術專業(yè)、機械類和電子信息類專業(yè));
2、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3、所獲榮譽或成績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①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院級(二級學院)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畢業(yè)生榮譽;
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
③六所部屬師范院校本科畢業(yè)生且前三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在年級段前30%者(由所在高校提供證明);
④在教育、文化、體育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過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體育、音樂、美術專業(yè)人員(指本人獲獎,且獲獎獎項須與所應聘專業(yè)相符);
⑤獲得大學生程序設計大賽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四級證書,或取得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中級)證書的信息技術專業(yè)人員;
4、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普通幼兒園教師招聘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專業(yè)對口;
2、具有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需在高校就學期間獲得院級(二級學院)及以上榮譽,專科學歷需在高校就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
(三)聾啞學校招聘教師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專業(yè)對口;
2、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語文、數(shù)學崗位須為特殊教育類。
所有報考人員戶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fā)布平臺
1、臺州教育網(wǎng)(www.tzedu.net.cn,“通知公告”欄目)及臺州教育微信公眾號。
2、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tzhrss.gov.cn,“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欄目);
3、臺州人才網(wǎng)(www.tzrc.com);
4、臺州市人事培訓考試網(wǎng)(www.tzks.net)
其中,臺州教育網(wǎng)為發(fā)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1日晚24點整均可到教師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填報(小學、幼兒園分開發(fā)區(qū)和集聚區(qū),報名時請備注清楚),網(wǎng)址為http://recruit.tzedu.org。
系統(tǒng)報名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榮譽證書、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等(2017屆畢業(yè)生的相關信息可由所在高校提供證明)。
報名咨詢點:(1)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2)浙江師范大學師范類暨免費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雙選會現(xiàn)場(12月10日)。
2、審核與資格審查
系統(tǒng)報名提供的材料默認為真實,12月12-14日為審核時間,在審核期間未通過的可根據(jù)審核說明最多有一次修改機會(截止到12月14日晚24點整)。審核通過后自行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可先參加筆試(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審核通過者可先參加技能測試和筆試),筆試后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需提供報名材料原件于12月20-23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與系統(tǒng)報名材料不一致的不能參加面試。
各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不得低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3倍,否則將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三)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及技能測試。
1、體育、音樂、美術崗位考試方式:筆試(閉卷考試)占30%,技能測試占40%,面試占30%。先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后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8進入筆試,筆試后再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3進入面試。
2、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崗位考試方式:筆試(閉卷考試)占30%,技能測試占40%,面試占30%。先進行筆試,筆試后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3進入面試和技能測試。
3、其他崗位考試方式:筆試(閉卷考試)占30%,面試占70%。先進行筆試,筆試后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3進入面試。
所有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60分(滿分為10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4、考試時間、地點:
2016年12月15日在臺州教育網(wǎng)公布參加體育、音樂、美術崗位技能測試和其他崗位筆試人員名單。體育、音樂、美術技能測試時間:2016年12月16日,所有崗位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7日,地點為臺州市學院路小學;面試和通用技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技能測試時間:2016年12月25日,地點為臺州市實驗中學。
(四)體檢與考察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體檢對象,若總分出現(xiàn)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考察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等。
(五)公示與聘用
經(jīng)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市教育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察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臺州教育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將進行現(xiàn)場擇崗。擇崗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凡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均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wǎng)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或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見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執(zhí)行。
3、若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違約者,均不再替補。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址:臺州市椒江區(qū)康平路188號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
郵編:318000
電話:0576-88582190/88582703;傳真:0576-88582035
聯(lián)系人:鄧老師、孫老師、楊老師
臺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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