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中醫藥大學招聘輔導員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11-30 13:45:46
浙江中醫藥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輔導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中醫藥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省屬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設兩個校區,分別位于杭州市濱江區和富陽區(富春校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本科生思政輔導員共5人,為專業技術崗位。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留學歸國人員視同對待。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中共正式黨員;具有主要學生干部工作經歷(本科及研究生期間曾擔任班長、團支部書記、校院各類學生組織部長及以上干部)。1982年后出生者優先考慮。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15時期間,登陸我校網站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zcmu.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 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并于12月28日前完成。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酌情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3.資格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需要通過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確認,時間為2016年12月29日8:00至12月31日12:00。未按期確認者,視為不具備筆試資格。
應聘人員成功確認后,可于2017年1月6日9:00起通過網絡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面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各項(輪)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面試初試和復試成績各按50%計入面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30%和7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定于2017年1月7日舉行。具體安排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可在2017年1月9日通過學校招聘考試報名系統查詢。
筆試內容:輔導員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8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查、面試時間、地點安排將在指定網站公布。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查、面試。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
初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形式進行。初試后,按照1:3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
復試:面試復試采取現場答辯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測應聘者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性。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參考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并安排在用人部門進行為期2-4周的實習。實習期考核情況作為考核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指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員額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各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中醫藥大學網(http://www.zcmu.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中醫藥大學(人事處):0571-86613535;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學工部蔣老師:0571-86613546;
人事處王老師、田老師:0571-86613535。
浙江中醫藥大學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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