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現場資格復審的公告
凱里市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現場資格復審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復審日期:2016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時間:(8:30—12:00,14:00—17:30)
遞補復審期:2016年11月23日
時間:(8:30—12:00,14:00—17:30)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詳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須根據《黔東南州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規定,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畢業證書由資格復審單位審查;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6年10月24日前服務期滿一屆且未轉為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有戶籍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在地生源但現戶口不在該地的(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曾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并取得期滿服務證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區)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黔東南州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7.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州屬單位及以上的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參加本次考試的證明原件;
8.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執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
在市人社部門指導下,相關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及復審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按《實施方案》規定及該崗位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接到遞補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給出是否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結束后,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或筆試人員名單由同級人社部門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紀律監督
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五、其他事項
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等內容)都將在凱里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aili.gov.cn)和凱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klrl.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未盡事宜由凱里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261114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監督電話:8063311 市紀委信訪室(市監察局舉報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