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黃山歙縣中醫醫院招聘公告
來源: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11-07 14:13:52
2016年度歙縣中醫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6年度歙縣中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6年度歙縣中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縣編委核準,2016年度歙縣中醫院使用備案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名(詳附件)。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2016年11月4日在歙縣衛計委政務公開網、歙縣人社局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本縣在編工作人員;
(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四)現役軍人;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為歙縣衛計委科教科(聯系電話:6522710)。報名時間為11月14日至11月18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原件、相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原件、執業及資格證書原件、3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五、考試
考試由縣衛計委組織實施,縣人社局予以監督指導。
(一)筆試
筆試考《專業知識》1個科目。《專業知識》考試主要內容:各招聘崗位應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法,總分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6年11月26日 上午8:30-10:00
地點詳見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須達到5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
(二)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數,在同崗位中依筆試達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以及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2016年11月26日下午,具體時間電話通知。
(三)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于2016年11月24日上班時間到歙縣中醫醫院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貼有照片且加蓋戶籍專用章的戶籍證明)進入考場。
(四)考試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60%、面試40%合成確定,成績在歙縣衛計委政務公開網和歙縣人社局網上公布。縣衛計委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
六、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由縣衛計委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七、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歙縣衛計委、歙縣人社局網站公示7天。
八、簽約聘用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崗位數額滿員后,歙縣中醫醫院將結合綜合成績及實際需求,與有意向的報考人員溝通后優先進行院內聘用。
九、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歙縣衛計委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由歙縣人社局參與監督、指導。
考務電話:歙縣衛計委 6522667
監督、指導電話:6513244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歙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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