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增掛“浙江省土地勘測規劃院”、“浙江省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牌子。主要承擔全省土地變更調查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工作和土地利用數據建庫工作,為省國土資源廳提供業務技術支撐。其中,浙江省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協助省國土資源廳不動產登記局開展全省不動產統一登記相關工作,具體承擔政策研究、案件調處、資料管理、動態監管、證書管理、業務指導等日常事務性工作。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6個崗位共8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一)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2016年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一般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在全日制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zjlsp@zjlsp.com。附報名表(見附件2)。同時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材料(要求采用jpg格式文件)。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7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在網上發布考試通知,不另行發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者自動獲得應聘資格,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時間擬定于12月,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的專業性、技能性知識。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結果、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在網上另行公布。
2、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縣級以上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證明、有關政府機關任命文件等。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者進入面試環節,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
3、面試。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崗位認知程度、實際操作經驗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網站(http://www.zjlsp.com通知公告);
2、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網站(http://www.zjdlr.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877660 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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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