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貴陽修文縣鄉鎮衛生院派駐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事業跨越發展,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的問題,根據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貴陽市衛生局、貴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簡化考試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派駐村衛生室實施辦法》的通知(筑人社通〔2014〕27號)文件精神及規定,結合我縣當前衛生專業人才供求現狀,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簡化考試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派駐村衛生室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修文縣2016年簡化考試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派駐村衛生室工作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服務基層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修文縣簡化考試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派駐村衛生室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修文縣簡化考試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派駐村衛生室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招聘辦公室設在修文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8名。具體招聘崗位情況詳見《修文縣2016年簡化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考核招聘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1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2.具有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3.對取得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對取得全國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3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
3.截止2016年11月3日仍未取得畢業證的。
4.截止2016年11月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未經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1.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3日-11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二)報名地點
修文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三樓會議室(修文縣龍場鎮翠屏東路縣人民醫院行政樓三樓)。
(三)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招聘辦公室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按照筑人社通〔2014〕27號文件精神,報名人數大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即可開考,如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則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職數。
報名收費為每人100元。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應屆畢業特困學生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應屆特困學生憑就讀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經報名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條件者,經核實后須補交報名費。
(四)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交報考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畢業證書、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加蓋當地組織或人事部門公章)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張。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除須提供以上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和證明材料。
報考崗位需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須注明工作起止時間及工作崗位),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修文縣2016年簡化考試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派駐村衛生室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關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專業測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準考證》領取地點:修文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農村初級衛生保健管理中心(修文縣龍場鎮翠屏東路修文縣人民醫院行政樓三樓)。
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領取憑條》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報考人員參加招聘考試(從專業測試至辦理聘用手續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報考人員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所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專業測試及合格分數線
專業測試實行閉卷筆試,考試科目為《醫學綜合知識》。
報考人員須參加《招聘簡章》規定的專業測試,如未參加專業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醫學綜合知識》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專業測試。
本次考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結束后,由縣招聘辦公室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即報考人員按專業測試成績可進入下一環節的最低分數線)。
專業測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在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xiuwen.lss.gov.cn)上公布。
本次招聘考試受理查分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六、體檢
各招聘崗位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某崗位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體檢。
體檢由縣招聘辦公室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縣招聘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結束后,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向縣招聘辦公室書面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縣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因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貴陽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布置,各招聘單位負責具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考核政審為不合格,由用人單位考核政審組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事業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3.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結論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7.任職(工作)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聘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11.經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單位寫出情況報經縣招聘辦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規定,經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經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由修文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并報貴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各招聘單位根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正式下文聘用前,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與擬聘人員簽定服務年限協議。聘用人員在鄉鎮衛生院(村醫)崗位服務必須滿3年,3年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參加其他事業單位招聘或公務員招考,不得調動、辭職。三年服務期滿后,對未取得鄉鎮級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不得調動;取得鄉鎮級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可在縣內衛生系統調動。6年服務期滿后,仍不能取得鄉鎮級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的,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1-82324769、82329696(修文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監督電話:0851-82329814(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1-82326910(修文縣紀委監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將在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發布,請報考人員注意及時查看,因報考人員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修文縣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報考人員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以下網站:
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xiuwen.lss.gov.cn)
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修文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修文縣2016年簡化程序擇優招聘鄉鎮衛生院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20160926
修文縣招聘辦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