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南通海安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縣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8名,派遣到海安縣環保局等五家單位從事辦公輔助等相關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
辦公輔助崗位 18人
二、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2240元/月(以后隨我縣相關文件作相應調整);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項社會保險。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統計局、縣委政法委招聘人員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體要求見《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2.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海安縣人力資源市場(縣城長江東路10號東一樓大廳)。
4.資格審核:勞務派遣公司和各用工單位負責資格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
5.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
6.準考證領取: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海安縣人力資源市場。
7.考試:2016年11月6日筆試,2016年11月8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見附件,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
成績計算:
03、04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加分
其他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二)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綜合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體檢由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工單位會同勞務派遣公司共同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考察后,考察組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三)公示、聘用審批
對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位時,在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錄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考全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舉報電話:88921579。
咨詢電話:88921559。
六、本簡章由海安縣環保局等五家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招聘人員崗位表.xls
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