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的需要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況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為浙江省文化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院位于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內,現設有戲劇系、音樂系、舞蹈系、美術系、影視技術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礎教學部等7個教學單位。
二、招聘計劃與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 6個管理崗位共10人。
學院另有15個專業技術崗位17名教師的招聘信息(附件2),已納入《浙江省省屬事業單位2016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目錄》及我院有關工作安排通知(http://www.zj-art.com/a/2016923/7008.shtml)。請繼續關注。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學院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應聘人員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含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
2、專業。由學院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主要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學歷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名稱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24:00前登錄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http://43.240.119.39:810)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系統到期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
2、資格初審。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學院在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可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查詢。
各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一般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
3、應聘資格的取得。資格初審后,針對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學院向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發放準考證,并網上公布考試安排。
(二)資格復審
考試前,應聘者需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交下列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紙張):個人簡歷(包括自高中開始至今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教學科研經歷和獲獎情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以及其他可供參考的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筆試、面試。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三)考試
招聘考試有關具體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
筆試內容包括綜合性基礎知識和崗位相關的專業性知識。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崗位匹配度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入圍下一環節。
(三)體檢和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名單。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學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院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員額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學院將視需要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決定遞補的,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art.com,新聞中心-浙藝公告欄目);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0571-87150132;
2.省文化廳(人事處):0571-85211741;
3.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我單位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150010(徐老師)
點擊下載>>>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