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招聘55人公告
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2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納入本次公開招聘的省直4個主管部門(單位)所屬11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5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2號)》。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7日—1998年10月17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16年10月17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3.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 “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2號)》(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
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收費標準為每人60元(其中報名費25元、筆試考務費35元)。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6年10月份,即到2016年10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時間:2016年11月19日(周六)上午 9:30—11:00(90分鐘)。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正式身份證進入考場。
《準考證》的發放時間及領取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通用知識》考試復習范圍詳見《附件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筆試成績于2016年11月26日后,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查詢。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根據各招聘部門行業、專業及崗位需求采用結構化面談、實際操作、試講、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其中2016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經復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遇考生電話聯系不暢通,面試資格保留到面試考生入闈時截止。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無故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2016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各招聘環節中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應考人員作弊行為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試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招聘公告的發布網站。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公開招聘公告(補充公告)、筆試成績查詢信息通過本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一)政策咨詢電話
有關招聘政策、招聘條件、招聘崗位、招聘單位等信息請咨詢以下相對應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報名咨詢電話,有關咨詢電話如下:
0431—85655988 (吉林省專用通信局人事處)
0431—82750330 (吉林省司法廳干部警務處)
0431—89156368 (吉林省能源局人事處)
0431—84538673 (吉林省地震局人事處)
(二)仲裁監督及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未盡事宜請及時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2號)。xls
附件2: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2號)。xls
附件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doc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司法廳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吉林省地震局
吉林省能源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