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紹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紹政辦發[2016]64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本年度增人計劃,2016年紹興市上虞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2名,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計劃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2016年9月23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4、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對象為:參加上虞區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的,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5、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具有上虞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并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的退役士兵。具體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應征入伍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復讀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
上述人員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未畢業的專升本、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18至35周歲(1980年9月24日至1997年9月23日期間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復審,人社部門負責復核、收費。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紹興市上虞區城北實驗中學體育館(紹興市上虞區百官街道保駕山路478號)
3、報名程序:下載報名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并粘貼照片,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復審,人社部門復核、繳費確認等程序。請按規定時間、地點到指定現場報名,攜帶報名所要求的資料。
4、報名資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交戶口遷移證(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非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等報名資格條件所需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還應提交所在鄉鎮(街道)出具服務期的證明(格式詳見附件3);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崗位,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證明;所有報名人員請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張、資格確認通過后,繳考試費(兩科)80元。如委托他人代報還需出具報名人的委托書和代報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每人只能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的崗位為無效;同時,考生所報考的崗位一經確認,將不得再更改。
(二)筆試
1、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考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A類)》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門,考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折算;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A類)》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
2、筆試時間: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A類)》,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其中《綜合應用能力(A類)》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兩門科目均不指定參考用書。
3、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下載時間為2016年10月18日—20日,下載網址:上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準考證下載欄(http://www.syrc.org)。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注意事項、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11月12日,面試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面試入圍人員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領取面試通知書為準。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排列在前;如筆試總成績仍相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排列在前。
(五)體檢、考察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愿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執行;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同時,對擬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再次審查,不符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考察對象按招考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統一填寫《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表》。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填寫《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批表》,辦理聘用手續。報考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崗位人員,聘用后事業身份始終不變,不會因單位參公而改變,對此,本人在聘用前要作出不參公的書面承諾,不承諾的不予聘用。新增人員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管理。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楚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對象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幾種情形,招聘職位空缺將不再遞補。
四、其他規定
(一)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資格審查中提交所有資料應當真實、有效、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足規定比例的,一般應當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告知報考人員。對于緊缺崗位,經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開考比例。緊缺崗位一般指經2次公開招聘都無法開考的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五)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shangyu.gov.cn)
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http:// www.sylss.gov.cn)
上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syrc.org)
本簡章由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政策業務咨詢電話:82191179、81227210。資格條件及專業設定等請咨詢用人單位,咨詢電話見招聘計劃表。
點擊下載>>>
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