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延邊州及縣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一)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州戰略,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支撐引領延邊州經濟社會發展,經州委、州政府研究決定,從2017年起,組織實施延邊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計劃”,力爭通過5年時間,引進1000名左右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州及縣(市)事業單位工作。根據《2017年引進優秀高校畢業生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擬于今年第四季度赴有關高校,擇優選拔優秀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圍繞醫藥、食品、旅游等主導產業和木制品加工、能源礦產、裝備制造等傳統產業及健康、物流、信息、文化等新興業態,加快推進我州對外開放、項目建設、規劃設計、社會事業、黨的建設等重點工作,面向有關高校擇優選拔優秀高校畢業生。具體崗位及其資格條件,將于近期陸續發布,請廣大高校畢業生密切關注延邊日報、延邊黨建網、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的公告。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有全日制統招碩(博)士研究生學歷(其中,初始學歷應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在國家公立院校取得,專升本除外)或“985”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以及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碩(博)士研究生學歷;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獲得“985”重點高校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年齡一般在28周歲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年齡一般在32周歲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對于具有3年以上相似崗位工作經歷且業績特別突出的碩(博)士研究生,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17年7月31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民族、學歷、執業(職業)資格等條件,詳見《延邊州引進優秀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資格條件目錄》(附件)。與崗位所需要的專業不符的考生也可以報名,待崗位調劑時,擇優選拔使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201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的考生不視為2017年應屆畢業生);
4.2016年10月25日前,在我州各級各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取得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回避情形
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引進程序
(一)組織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從10月10日開始,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www.ybrcgz.com)進行報名。
2.現場報名。根據公告日程安排(具體日程安排,將在本次引進優秀高校畢業生工作指定網站發布補充通知),考生可到有關高校現場報名。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延邊州2017年引進優秀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生證、成績單、科研論文、獎勵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及四張小2寸紅底照片。往屆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科研論文、獎勵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及四張小2寸紅底照片。
3.報名有關規定
(1)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2)考生須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必須完全一致。
(3)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本次引進人選,服務期限為5年(不含1年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的招聘單位,不得參加延邊州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反上述規定,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二)召開宣講會議。赴高校舉辦州情宣講和實習就業政策說明會,就延邊發展形勢、民俗風情、引進人才優惠政策等高校畢業生關心的事項進行解讀。
(三)基本素質分析。根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采取四維考察評價法,了解掌握其學業水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學歷層次等情況,形成對考生與崗位匹配度的初步意見,擇優確定面試人選。
(四)綜合能力測試。通過“結構化面談法”,從不同角度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自我認知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創新應變能力。
(五)專業能力評價。對于教育、衛生系統等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采取“教學演示”“技能操作”等方式,評價考生的專業能力。
(六)擇優選拔。根據基本素質、綜合能力、專業能力的考核情況,擇優選拔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延邊籍或朝鮮族畢業生。
(七)體檢。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可以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自行到當地具有三級甲等資質的醫院體檢,也可以到我州參加統一體檢,對于未按規定反饋報告單或體檢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選資格。
(八)公示。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引進人選,并在延邊日報等新聞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引進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用人單位應與引進人選簽訂不少于5年工作期限的聘用合同(不含1年試用期),各級編制、人社部門根據管理權限,落實事業編制,辦理聘用手續。
四、有關待遇
(一)人才津貼。引進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由州及縣(市)財政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以十年為期限,每月給予不少于500元(本科、碩士)、800元(博士)的人才津貼。
(二)租房補助。在工作所在地無個人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高校畢業生,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內,給予每月500元的租房補助,每年集中發放一次。有條件的縣(市)也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人才公寓,作為引進人才專項用房,分配給高校畢業生免費使用。
(三)工資待遇。按照專業技術崗位引進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分別按照專業技術初級十一級、中級十級、高級七級崗位聘任并按聘任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兌現相關待遇。待按政策規定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后,按照專業技術崗位(職稱)核定工資。按照管理崗位引進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參照專業技術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四)培養使用。引進的高校畢業生,直接納入“黨政戰略人才隊伍”和各縣(市)、各部門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通過設置助理崗位、橫向交流使用、縱向掛職鍛煉等措施,提供事業發展平臺。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可擇優調任到公務員職位任職。表現特別優秀且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職資格條件的,適時推薦提拔為副縣(處)級干部。
五、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延邊黨建網、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為本次引進優秀高校畢業生工作指定網站,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上述兩個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及事項。
延邊黨建網(http://www.ybdj.gov.cn)
延邊州人社局網站(http://www.jlyb.lss.gov.cn)
政策咨詢電話:0433-2557517 0433-2514282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網站補充發布的信息。
附件:延邊州引進優秀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資格條件目錄一.xls
中共延邊州委組織部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