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大理州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6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及《大理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經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定于今年7月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6年全州計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035人(其中含面向“四個項目”人員定向招聘90人)。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大理州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范圍:經批準招聘的全州各級事業單位。
對象:除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以外,符合崗位條件,取得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非大理州戶口或生源的大理大學2016年應屆畢業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985及211院校畢業生、衛生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部分緊缺專業崗位(見崗位表)不限戶口或生源地。
定向招聘“四個項目”人員對象:
(一)大學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級統一選聘,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職在崗的大學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級統一選聘、聘用期滿6年離崗和2011年、2012年省級統一選聘、聘用期滿3年后離崗,聘期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大學生村官。
(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3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三)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四)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1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
(六)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鄉鎮衛生院臨床、影像、麻醉、檢驗專業崗位,且具有執業資格(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2016年畢業生除外);
(三)現役軍人;
(四)2012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員;
(五)參加2016年大理州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
(六)2016年5月24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四、報名與報考資格審核
報名方式:實行網絡報名,其中報考“雙崗位”的考生,所報州級崗位網絡審核通過后,方可向縣市人社局現場提交或傳真《大理州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雙崗位”考生信息審查表》(附件2)進行縣市(鄉鎮)崗位的現場報名和審核。
報考中餐烹飪、汽車維修、數控技術、作曲音樂舞蹈專業崗位(詳見崗位表)的考生直接到州級招聘主管部門或縣市人社局進行現場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2016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24:00
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網絡交費時間:2016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24:00
網絡報名網站: 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報名崗位:考生根據本人情況可選擇報考“單崗位”或“雙崗位”。
1.報考單崗位:考生可直接報考1個州級崗位或1個縣市(鄉鎮)崗位。
2.報考雙崗位: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如報考條件和筆試專業歸類一致,考生可同時報考1個州級崗位和1個縣市(鄉鎮)崗位,即報考“雙崗位”。選擇報考“雙崗位”的考生首先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應選擇填報符合條件的州級崗位,待州級崗位審核通過后,考生方可向縣市人社局現場提交或傳真《大理州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雙崗位”考生信息審查表》(附件2)等待審核,待報考縣市(鄉鎮)崗位信息審核通過方為報考“雙崗位”成功。報考“雙崗位”時,考生不能同時選擇報考多個縣市(鄉鎮)崗位,必須是所報縣市(鄉鎮)崗位審核不通過時,方可重新報考其他縣市(鄉鎮)崗位。各縣市人社局應在第一時間審核考生“雙崗位”報名信息,州人社局將匯總縣市人社局審核結果,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實時公布。
報考“雙崗位”的考生如經州級崗位面試合格擬進入體檢后,將不再進入縣市(鄉鎮)崗位的面試程序。
3.“特設崗位”定向招聘“四個項目”服務期滿人員,但“四個項目”服務期滿人員也可選擇報考其它非特設崗位。
網上報名程序
網絡報名的流程為:登陸網絡報名網站→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身份證和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繳費。
網絡報名資格審核為在線人工審核。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避免造成延誤審核,報名與考試時所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考生自行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通過資格審核后將不再進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報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帶來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如報考人員發現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盜用進行惡意報名,可在報名期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科提交書面申請,其申請被批準后,請考生重新報名。
崗位開考比例
受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數達到3:1方能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自然調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因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在后續的筆試、面試階段受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限制。
報考費用
根據大發改價管〔2011〕152號文件規定,每科收取筆試費用50元,兩科共計收取筆試費用100元(含雙崗位),按網絡報名程序進行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不參加考試。進入面試人員每人收取50元面試費用。因考生原因屆時不參加筆試、面試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免交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免交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16年5月25日17:00前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證明材料。
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請考生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6月28日至7月2日筆試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筆試
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總計300分。
筆試時間:7月2日,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筆試范圍:筆試科目不指定專業教材,考試大綱見2015年人社部考試中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附件3)。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報考中餐烹飪、汽車維修、數控技術、作曲音樂舞蹈專業崗位(具體見崗位表)的考生采用“考核招聘”方式進行,不參加7月2日的全州統一筆試,由招聘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擬出考核方案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后組織實施,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總分加5分;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筆試總分加5分。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
(二)面試(或實作)和考核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專業類別筆試成績總平均分的80%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含實行統招統分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數2:1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面試人數與招聘數不足2:1的,則從最低控制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3、面試加分。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面試成績加1分。
4、考生信息復審。考生個人信息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發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時根據崗位要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學位證、相關執業資格證、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相關證明(含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人員、“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加分證明等材料的原件。
“四個項目”人員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以下材料: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大學生村官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附件4)、《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5)。
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需提供《軍人隨軍家屬申請報告表》。
5、面試組織
面試按照《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暫行辦法》,州級崗位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縣市(鄉鎮)崗位的面試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面試層級順序采取先州級后縣市的辦法,面試(或實作)具體時間及形式屆時由同級人社部門在面試公告中公布。
面試(或實作)時,考生必須出具身份證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戶口證明)和面試通知書進行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根據云組通〔2012〕45號文件要求,在面試(或實作)合格人員中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進入體檢。
合成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3×50%+面試成績×50%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合成總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合成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合成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
六、體檢及公示
面試、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者即為擬招聘人員。體檢不合格者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由本人7日內提出申請到上一級醫院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體檢工作由各級招聘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己承擔。
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級進行張榜公布:筆試成績公布第一榜,面試(或實作)人員公布第二榜,參加體檢的擬聘人員公布第三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級招聘主管部門調取擬聘人員個人檔案、政審并提出招聘意見,報經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辦理招聘審批手續。實行統招統分的崗位,擬聘用人員按照合成總成績高低順序在所有擬招聘崗位中進行擇優選崗。
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進入擬聘程序,經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辦理調配手續,調入事業單位后,成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連續計算。“四個項目”服務期滿人員被正式聘用的,服務時間計算工齡及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同等人員確定工資。
八、紀律要求
(一)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條件、誠信承諾書和相關政策,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及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主管部門發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通知時,如考生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相關部門領導組成的領導組,負責組織領導招聘工作,同時成立由有關領導機關和部門人員組成的監督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招考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考條件、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并處以五年的禁考懲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門聯系。該公告及全州崗位表可在www.yndlhrss.gov.cn、www.dali.gov.cn網站上查詢。
聯系電話: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16(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科)
監督電話:0872—2316730、2428015(大理州紀委派出人事民政紀工委)
縣市人社局咨詢電話:
大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536810 (傳真:2536811)
漾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525658 (傳真:7524469)
祥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132638 (傳真:3121180)
賓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147346 (傳真:7143577)
彌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160562 (傳真:8161352)
南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742910 (傳真:8742902)
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120473 (傳真:6122593)
云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522428 (傳真:5520089)
永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525708 (傳真:6520037)
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521358 (傳真:4525933)
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127050 (傳真:5127962)
鶴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126960 (傳真:4121299)
州級招聘部門聯系電話:
中共大理州委黨校:0872-2123121
大理州殘疾人聯合會:0872-2173967
大理州人社局:0872-2316328
大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872-2367393
大理州工信委:0872-2316160
大理州交通局:0872-2316405
大理州財政局:0872-2316252
大理州農業局:0872-2316444
大理州林業局:0872-2319298
大理州司法局:0872-2319405
大理州食藥監局:0872-2319481
大理州新聞出版廣電局:0872-2236015
大理州教育局:0872-2319394
大理州衛計委:0872-2316481
大理州財政局:0872-2460288
特此公告
附件1:《大理州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附件2:《大理州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雙崗位”考生信息審查表》
附件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
附件4:《大學生村官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
附件5:《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附件6:《大理州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目錄對照表(試行)》;
附件7:《大理州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考指南》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