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普洱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遴選公告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市級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24號),經普洱市民政局黨組研究,報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采取公開遴選的方式遴選普洱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主任1名(管理七級);普洱市救助管理站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簡介
普洱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為普洱市民政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承擔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和維護,指導全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為社會救助制度的有效實施提供服務。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為普洱市民政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承擔著對我市主城區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職責,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體現黨和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
二、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
普洱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主任1名(管理七級);普洱市救助管理站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職位要求具體如下:
三、公開遴選范圍
普洱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以及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身份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四、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普洱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崗位具有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者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及2年以上在職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1日);
5.身體健康;
6.人社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者事業人員見習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確定人選、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報名人員在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后,向普洱市民政局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 《普洱市民政局公開遴選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1)一份,由報考人員本人簽字并按手印;
2.《普洱市民政局2016年公開遴選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
3. 身份證、畢業證(獲得學位的,同時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 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者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復印件一份;
5. 報考普洱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主任崗位人員需提供現任職務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一份;
6.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電子版(JPG格式),所有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普洱市民政局三樓辦公室(普洱市思茅區曙光路77號)。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件材料代為報名。
(二)資格審查。由普洱市民政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原則不得低于1:5。若遴選人數報名比例達不到1:5,經普洱市民政局研究,報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是否開考。
由普洱市民政局按照職位要求及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在相關網站公布。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
資格審查及個人經歷、業績審核貫穿于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考試由筆試、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組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站、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 業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表彰情況等。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0的比例確定經歷業績評價人選。
由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向普洱市民政局提交一份自參加工作以來個人的經歷業績評價報告,要求3000字左右。工作業績報告應注重寫實,主要內容包括:(一)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二)凡屬參與完成或與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業績,應寫明自己在其中所處的位置或發揮了何種作用;(三)簡要介紹個人的歷年年度考核獎勵、其他表彰情況和思想政治表現情況;(四)結合工作經歷,簡要進行自我評價;(五)工作業績報告需附相關證明材料;(六)工作業績報告要求所在單位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在相關網站公布。若經歷業績評價人選出現自動棄權者,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3. 面試:采取綜合知識問答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根據筆試成績、業績評價成績之和(筆試成績×4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按照遴選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整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站、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若進入面試人員出現自動棄權者,將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組織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民政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面試成績×40%),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在考察中發現考察人選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等情況,視為不合格,則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五)確定人選。普洱市民政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按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報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站、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若擬遴選人員體檢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辦理遴選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遴選手續。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遴選,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有關信息全部通過“普洱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pers.gov.cn)發布。相關表格從上述網站下載。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公開遴選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二)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三)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遴選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普洱市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普洱市公務員局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828727(普洱市民政局)
監督和舉報電話:2828952(普洱市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
附件:1.普洱市民政局公開遴選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doc
2.普洱市民政局2016年公開遴選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普洱市民政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