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5號)
2016年吉林省省直57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35名,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5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林業廳、吉林省文化廳、吉林省水利廳、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吉林省體育局、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吉林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吉林省統計局、中共吉林省委黨校(吉林省行政學院)、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吉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吉林省氣象局、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決定,所屬57家事業單位2016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57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35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26日至1998年5月26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5月26日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3.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3.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 “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5號)》(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由招聘單位指定專人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采取傳真報名方式的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繳費采取現場收取的方式,時間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標準為每人105元(其中報名費25元、面試考務費80元)。
(五)開考比例
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技術專利文獻翻譯”崗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不含1:3)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其余各單位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6年7月份,即到2016年7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每個崗位面試采取的具體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確定并通知。面試前,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50人)時,視情況對報考該崗位考生進行筆試加試來確定面試資格人選。進行加試的崗位,面試資格人選按筆試成績1:5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面試,其筆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
考試成績在各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布網站。吉林省林業廳網站(http://lyt.jl.gov.cn/)、吉林省文化廳網站(http://wht.jl.gov.cn/)、吉林省水利廳網站(http://slt.jl.gov.cn/)、吉林省財政廳網站(http://czt.jl.gov.cn/jlcz/16/tindex.shtml)、吉林省體育局網站(http://tyj.jl.gov.cn/)、吉林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網站(http://www.jlysdk.com/)、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吉林科技網)網站(http://www.jlstnet.net/)、吉林省氣象局網站(http://www.jlqx.gov.cn/)、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網站(http://www.ccostm.com/)、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http://sgj.jl.gov.cn/)、中共吉林省委黨校(吉林省行政學院)網站(http://www.jldx.gov.cn/)、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網站(http://dkj.jl.gov.cn/)、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吉林現代牧業網)網站(http://www.jlxm.gov.cn/)、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www.jljt.gov.cn/tzdw/)、長春市統計局網站(http://cctjj.net/)、吉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網站(http://www.jlsql.org/)、吉林農業大學網站(http://www.jlau.edu.cn/index_2015.asp)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626602 (吉林省林業廳人事處)
0431—85614180 (吉林省文化廳人事處)
0431—84994036 (吉林省水利廳人事處)
0431—88687511 (吉林省體育局人事處)
0431—88522100轉3084(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人事處)
0431—85664642 (吉林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人事處)
0431—85261418 (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人事處)
0431—87958012、87958191 (吉林省氣象局人事處)
0431—81959852 (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人事處)
0431—88904815 (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
0431—81760090 (中共吉林省委黨校人事處)
0431—88550598 (吉林省財政廳人事處)
0431—88690612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
0431—88906863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人事處)
0431—88778328 (長春市統計局人事處)
0431—85087688 (吉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人事處)
0431—85097526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
0431—84513677 (吉林農業大學人事處)
報名期間仲裁舉報電話: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
附件2: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5號)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林業廳
吉林省文化廳
吉林省水利廳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吉林省體育局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吉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吉林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
吉林省統計局
中共吉林省委黨校(吉林省行政學院)
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
吉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
吉林省氣象局
長春中國光學科學技術館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