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宜昌高新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和《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精神,結合宜昌高新區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教育、衛生系統部分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集中公開招聘涉及6個事業單位,27個崗位,共招聘43人。詳見《2016年宜昌高新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6年宜昌高新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宜昌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www.yckfq.gov.cn/index.html)發布《2016年宜昌高新區部分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考人員于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11日下午18:00之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相片,查詢初審結果。
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13日下午18:00網上資格審核。
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14日下午18: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在網上提出報考申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這個序號是報考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的重要依據和關鍵信息,請注意保存。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的,在關網前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08:00至5月20日下午18:00期間,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報名及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27-87236225)。
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須知: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2016年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畢業有效證明)、工作經歷及職業資格證書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者交筆試費100元。
4、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區黨工委組織部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網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日前一天提交給宜昌高新區黨工委組織部,筆試成績加5分。
(三)考試安排
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內容: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特點,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社會科學專技類(B)、自然科學專技類(C)、中小學教師類(D)和醫療衛生類(E)五類。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附件2)為準。
(2)筆試時間:2016年5月21日上午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考試。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查詢: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筆試成績待國家統一閱卷完畢,由市人社局通過宜昌高新區管委會網上發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區黨工委組織部的指導和監督下,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一次認真復核,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后再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報區黨工委組織部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在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轉正,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2009]12號)規定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6334375;舉報電話:0717-6623682;
黨工委組織部報名咨詢人員:柳燕 電話:0717-6334375
教育系統報名咨詢人員:王晶晶 電話:0717-6334365
衛生系統報名咨詢人員:易賢春 電話:0717-4402338
附件:
中共宜昌高新區工委組織部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