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統計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考調公告
來源: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2016-02-23 15:43:50
2016四川攀枝花市統計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考調2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攀枝花市統計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市普查中心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全市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市普查中心均為市統計局直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
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市普查中心各考調工作人員1名(2個職位拉通排序),擬任科員職務,均從事統計調查工作。
三、基本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責任心強;
3.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參公單位)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專業不限;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之后出生);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或鄉鎮機關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3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市統計局辦公室(市委黨校辦公樓313室),聯系方式:3364722。
3.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報考者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或者攀西人才網下載《攀枝花市統計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鮮章);
4.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1.筆試。筆試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攀枝花市統計局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取消考調計劃。筆試由市統計局自行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出具主管部門或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筆試結束后,按照考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低于3:1,則全部參加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由市統計局統一組織,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和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統計局統一組織實施,全面考察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
(五)體檢
市統計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支付。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市統計局黨組研究,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考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七)確定職位
市統計局集體研究確定入選人員的工作單位。
五、其它事項
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市紀委派駐市統計局紀檢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3364722 監督電話:3302816
六、本公告由市統計局負責解釋。
攀枝花市統計局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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